| 各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瘦肉精”治理整顿工作的指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目前我市“瘦肉精”治理整顿工作的新形势,现就进一步加强“瘦肉精”治理整顿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指导
目前,我市“瘦肉精”治理整顿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对“瘦肉精”治理整顿工作的督查指导,推动治理整顿工作深入开展。要严格落实“瘦肉精”属地管理责任,明确监管职责,做到工作、人员、措施、责任“四个到位”。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对治理整顿工作中疏于监管、执法不严、严重失职的人员,要严肃纪律,依法严惩。要注意加强社会宣传,充分发挥电视、广播和报刊等主流媒体作用,广泛印发政府通告,正确引导舆论,切实提高社会大众的法制意识,营造群防群控的工作局面。各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主动当好当地政府的参谋助手,积极谋划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努力争取政府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为有效推进“瘦肉精”整治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二、强化重点环节监管
切实加强对大型生猪养殖场的监管,加大对个体养殖户、小型养猪场的监督排查力度。排查中要严格检查《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档案生产记录,排查养殖业(户)非法购进、存放、使用违禁兽药及违禁添加物情况,注意关注超量添加或违反停药期休药期规定使用饲料添加剂、兽药的不规范行为,严格执行饲养场监管兽医定期巡查制度,查看饲养场(户)消毒灭原、免疫、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的执行情况和记录档案,促其进一步健全规范,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注意做好贩运环节的调查,加强对生猪经纪人的教育和管制,提高其行业自律意识,切实做到诚信经营、依法经营。在强化生猪“瘦肉精”监管的同时,要采取措施,坚决防止“瘦肉精”向肉牛、肉羊等扩散。
三、加强技术指导
要注意做好检疫工作的技术指导,规范检疫程序。在“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中注意总结和推广快速简便的“瘦肉精”猪及猪肉鉴别方法,加强对检疫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对“瘦肉精”猪及猪肉的甄别能力。发现疑似“瘦肉精”生猪,要立即查扣并取样检测;经检测确认的,要追踪溯源,依法处置,决不姑息。要推广采用快速检测卡等多种检测手段,并提前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培训。
四、加大执法力度
要严格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定点屠宰检疫管理制度,抓好产地检疫,实行到场到户现场检疫,认真查验饲养档案、免疫证明和动物标识,切实做到生猪来源清晰健康、可查可追溯。对执法不严、有法不依、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的行为要严厉查处。
五、加强信息报告
“瘦肉精”治理整顿工作期间,实行日报告制度,每日上午9点前,将昨日监管情况和动态上报青岛市局。报告情况应真实准确,要有措施、有成效(数字),重要工作实行信息专报,加盖公章以传真方式报送。要严肃宣传纪律,统一宣传口径,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任何人无权擅自发布信息。
联系人:周敏 电话:85065210 传真:85065201
电子邮箱:yzyxchu@163.com
附件: 1、“瘦肉精”猪及猪肉感官鉴别要点(供参考)
2、几种“瘦肉精”快速检测卡规格、性价及操作说明(供参考)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畜牧业 “瘦肉精”整治 通知
青岛市畜牧兽医局办公室 2011年3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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