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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畜牧局文件

青牧办发[2007]62号


关于举办全市动物诊疗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各动物诊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最近出台的《青岛市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提升我市动物诊疗机构的管理水平,确保动物诊疗机构从业人员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实行持证上岗,经研究决定,委托青岛农业大学对全市动物诊疗机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资格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7月3日~7月5日,共三天。7月3日上午8:00~9:00在青岛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C205室报到。
  二、培训地点
  青岛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城阳区春阳路原莱阳农学院城阳校区生物楼西区)。
  三、参加人员
  市、区市动物诊疗机构具有中等兽医及相关专业以上学历的从业人员。
  请各区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迅速摸清本地区动物诊疗机构从业人员情况(见附件2),将参加培训人员的数量于7月1日前统计报市畜牧局防疫处,同时组织本地区动物诊疗机构从业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市内四区(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动物诊疗机构应填写附件2,报市畜牧局防疫处。电子信箱:fangyichu@126.com;传真:85065260.
  有关培训详细事宜请与青岛市畜牧局(电话85065260)或青岛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杨瑞梅老师(电话86080734,手机13791970912)联系。
  附件:1、青岛农业大学动物诊疗机构从业人员培训方案
     2、动物诊疗机构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表(报名统计用)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畜牧业 培训 通知 青岛市畜牧局办公室  2007年6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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