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海南省物价局获悉,从8月20日起,海南省生猪屠宰加工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全省统一收费标准,半机械化屠宰每头20元;手工屠宰每头17元,收费单位应为生猪经营者提供屠宰加工全过程服务。 以上收费标准已含排污费,环保部门不得再向生猪经营者收取排污费。 根据通知,待宰生猪存栏保管应坚持自愿有偿的原则,不得强行保管、强行收费,收费标准为每头最高不超过3元。其它畜禽在国家和省没有规定实行定点屠宰之前,屠宰加工和存栏保管应本着自愿有偿的原则。(南国都市报) 文章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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