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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禁止从巴西进口禽类及其产品
2006-07-28

   新华网北京7月27日电 农业部新闻办公室27日发布消息称,近日巴西农牧食品部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紧急通报,巴西南大河州发生新城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业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禁止从巴西南大河州直接或间接输入禽类及其产品。
  公告规定,巴西南大河州发生新城疫疫情后启运的禽类及其产品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禁止来自巴西南大河州的禽类及其产品入境;对途经中国或在中国停留的国际航行船舶、飞机和火车等运输工具,如发现有来自巴西南大河州的禽类及其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对非法入境的来自巴西南大河州的禽类及其产品,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新华网)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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